大连科利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乙炔、硫化氢、氧硫化碳扩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5
《大连科利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乙炔、硫化氢、氧硫化碳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大连优然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连科利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乙炔、硫化氢、氧硫化碳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大连优然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1nWp7QQSINjSgCxD-R6HA?pwd=ffdz
二、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大连普湾经济区大连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纬一街东侧(大连科利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门卫处)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连普湾经济区大连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纬一街东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松木岛村、海岛新村、陈屯、林山村、南海头地区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连科利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普湾经济区大连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纬一街东侧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15941198769
邮箱:zhengxuede@creditchem.com
评价单位:大连优然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万民街6号13层3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545180071
公示有效期: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
五、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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