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科利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长兴岛分公司 半导体用材料中试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05

大连科利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开展《大连科利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长兴岛分公司半导体用材料中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科利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长兴岛分公司半导体用材料中试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街道长兴路62号创新中心二期L3中试实验楼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中试项目,租用创新中心二期L3中试实验楼,新建三氟碘甲烷和锗烷全套产线设备,使用液相法将氧化锗生产锗烷,将三氟乙酸钾生产三氟碘甲烷,年产能为三氟碘甲烷10吨、锗烷5吨。

  1. 本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大连科利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长兴岛分公司

联系人: 郑学德

联系电话:15941198769

  1. 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工

联系电话:13942891093

  1. 公众意见调查表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调查表内容详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1. 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信件、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13942891093      邮箱地址:42717832@qq.com

建设单位:大连科利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长兴岛分公司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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